第110章 输的不是我的钱_影后妹妹太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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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章 输的不是我的钱

  “哎呦,又输了,吕太太真是好手气啊~”赵卿影一边从包里数了几张百元大钞给郑初诗,一边抱怨道。

  “咱们小影就是太年轻,太急功近利了,哈哈哈。”另一个妇人说道。

  “我承认我是太年轻,打不过你们这些老狐狸~哎~罢了罢了,反正输得也不是我的钱。”赵卿影用叉子叉了一块哈密瓜放入口中,“输多少我哥报销多少,今晚啊,看你们能从我这里赢去多少钱!”

  郑初诗听完,乐得合不拢嘴了:“小影,这可是你说的,到时候可别反悔哦!”

  “吕太太,您要是真有本事,把我这包里的钱全赢走呗~”赵卿影说着拍了拍鼓囊囊的挎包。

  玩牌看到钱才能激起对方的好胜心嘛。

  另一厢。

  吕旅因为之前发现自己妻子与自己秘书的奸情而心情烦躁,简单的应付了其他人之后就打算去酒店的酒吧处喝点酒。

  “吕市长。”此时赵凌南正迎面走来,“吕市长去哪儿?我正要请您去放松一下。”

  “放松?不用了。”他现在的心情,哪里能放松得下来?

  “不过是去蒸个桑拿,再顺便喝点酒,我是看您一直愁眉不展的,也许是有心事,倒不如可以说与我听听。”

  赵凌南自然是知道他不会说这种事情,毕竟政府官员的婚姻与家庭也是他在政坛上的筹码。

  明年又要市长选举了,他不能现在就传出任何感情不和的消息出来,离婚就更不可以!

  “也没什么事,就是人有点不舒服,想吹吹风透透气。”

  一看这个吕旅要走,赵凌南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吕市长,我知道冒昧了,但是此事和我家小妹有关,也只有您能帮得上忙了。”

  “难得居然还有赵总裁办不到的事情,你先说来听听吧。”

  “在这里不方便说。”赵凌南侧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,“到茶室细聊吧。”

  酒店茶室。

  茶香四溢,整间屋子都是用竹木装修的,加上墙上古书、古画,显得韵味十足。

  吕旅一走进这样的环境,心情也舒畅了很多。

  “赵总裁就有话直说好了。”吕旅说道。

  赵凌南面露难色:“吕市长,其实您应该早有耳闻,关于您的那位秘书……”

  一提到秘书两个字,吕旅眉头一皱:“庞龙?”

  “是啊,就是他,前段时间咱们还对簿公堂了,他胜诉,我们还得赔偿56万……”

  “这事儿我知道。”

  赵凌南叹了口气:“钱不是什么事,就是我们赵家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,我就这么一个妹妹,怎么能看着她受了委屈?原本这事情一出,我们就打算告他的……可他口口声声说他是您的秘书,他就是您,告他就等于告了您……”

  “啪。”

  茶杯重重摔在桌上,溅起茶水。

  “什么叫他就是我?!这、这话真是他说的?!”

  “是啊,我们还是看在您的面子上,没有对他太过追究,甚至还跑到人家的事务所里去求他别告了,可这人真是半点面子都不给……”

  吕旅听得气得发抖。

  好啊!这个庞龙!他以前这么重用他,这人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?!不光睡他的女人,还要用他的名义在外面作威作福!

  明年还要市长大选,不能再留着这么一个祸害在身边了!

  “赵总裁,实不相瞒,我早就有意向开除了这个人。”

  “哦?”赵凌南一挑眉,“吕市长,这么说,我们是可以告他了?”

  “自然可以。”吕旅说道,“他本来就和我半点关系都没有,这人行迹如此恶劣,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!”

  ……

  两日后。

  耀天娱乐状告庞龙未经他人允许私闯住所、暴露、盗窃等十数项罪名。

  法庭上,庞龙吊儿郎当地站在被告位上,而这一次赵卿影则出现在了原告位子上。

  仅仅过去不到一周,双方的角色就做了一个调换。

  本次开庭经原告被告双方同意,再次采取现场直播。

  ——赵卿影告庞龙能告赢吗?人家庞龙可是法律出生的!晚稻大学的硕士啊!

  ——什么晚稻大学早稻大学的,一个农业大学培养出来一个流氓硕士!学历和人品真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!

  ——笑死了,楼上有没有读过书啊?晚稻大学是世界超级先进的大学,根本不教种田!

  ——世界超级先进就培养出这么个玩意儿?!真是不敢恭维。还不如种田的呢!

  正式开庭。

  法官:“原告请口头陈述诉讼请求。”

  原告律师莫写:“法官大人,我为赵卿影的律师,我代委托人发言。我们要状告庞龙,未经委托人允许闯入我委托人在宾馆的住所,并实行暴露和偷窃!”

  法官:“庞龙,你可有不同意见?”

  庞龙:“法官大人,我当然有不同意见!第一,她说我没有经过她的允许闯入她的宾馆住所,这一点就有错误,我之前敲过门,被同意之后才走进了房间内。第二,我并没有实行暴露和偷窃,如果自己一个人在浴室里洗澡就算暴露的话,那么我无话可说了。”

  法官:“原告赵卿影,你可有证据证明你刚才所说的是事实?”

  莫写:“有的,法官大人,我有证人酒店经理!”

  法官:“带宾馆老板出庭作证。”

  酒店经理走上证人席:“法官……我叫魏友倩,是Nig市酒店的经理。事发当天傍晚,我一个人正在酒店前台,后来来了一个男人,要了一间609的房间。”

  法官:“这个男人是被告吗?”

  酒店经理:“是的。”

  法官:“你确定他的房间是609?”

  酒店经理:“是的,我确定。”

  法官:“请继续说。”

  酒店经理:“因为当天下午有雷暴天气,所以我会专门打电话给各个房间,提醒房客关好门窗,当我电话打到609房间时,电话没有人接,所以我便上楼敲门提醒,结果并没有人回应,然后我就离开了。我的供述完毕。”

  法官:“好的。请问被告庞龙,你那天为什么没有接电话和开门?”

  庞龙:“法官大人,那时候我应该就已经被赵卿影邀请进了她房间内了吧。”

  这个大堂经理的证词算什么意思?这只能证明他当时不在自己房间里而已。

  赵卿影果然拿不出什么实质性的证据,枉费他还准备了这么多资料。

  法官:“原告,你还有证人证词吗?”

  莫写:“法官大人,我想对于被告庞龙刚才的那句回答,再详细询问一遍。”

  法官:“可以。”

  莫写:“请问庞龙,你说你在我的委托人房间里了,那么请问你是怎么进去的?”

  庞龙耸了耸肩膀:“自然是敲门进去的……”

  莫写:“你敲的是哪扇门?是她的房间正门吗?”

  庞龙:“是。”

  莫写:“那是谁给开的门?”

  庞龙:“是赵卿影本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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