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_我就喜欢清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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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
  ?程简锋不解,怎麽好好的扯到男人女人了?

  “你们男人,又要看美女,又嫌弃女人化妆,哪来那麽多天生丽质啊?”郭晓曼解释:“要说有吧,那也是珍稀资源,是个男人就能轮得上吗?我们天天忍受著化妆品的荼毒造福你们,你们还唧唧歪歪。再说了,化没化妆男人看得出来个屁。”

  程简锋乐了,他就随口问了一句,扯出这麽多乱七八糟的来。“那你别画。”

  “所以说你不懂。”郭晓曼用手肘撑在桌上,准备给老板科普一下职场女性化妆的必要性,想起男朋友还在楼下等著呢,“算了,说了你也不懂。我去约会啦,byebye~”

  程简锋笑著摇了摇头,一连说了好几个不懂,他是真的不懂了。

  郭晓曼走到电梯口,想起还没回答boss的问题,又转身回去,“新北D座一楼,有家西餐厅不错,情人节的时候我去吃过一次,带你女朋友去吧土豪!”

  程简锋到西餐厅的时候,就看见於勤躲在一个角落里探头探脑的,程简锋走过去伸手拍了下他的肩膀:“看什麽呢?”说著也伸头出去看。

  於勤一回头,哎呦这不是亲亲大舅哥吗?括弧亲亲爱人小敏的哥哥简称亲亲大舅哥大家不要误会括弧。

  “小锋哥,”他这是随媳妇儿叫的,“你怎麽在这儿,说著朝程简锋的身後望了望,“陪女朋友来的吧?”

  程简锋没理於勤,他看见张拓背对著自己,在跟他对面的一个男人聊天。那个男人满脸带笑,好像很开心的样子,心里一沈。程简锋问:“你看那个人,是不是张拓?”

  於勤挺惊讶,他记得程简锋好像没见过张拓啊,“小锋哥,你怎麽知道那个就是拓儿?”

  拓儿,拓儿……程简锋把这两个字在嘴里嚼了好几遍,忽然就不高兴了。这个於勤怎麽回事啊,有女朋友的人喊别人那麽亲热做什麽。硬邦邦的回了一句,“见过。”

  於勤好奇了,“在哪见的?怎麽样,他人不错吧?”

  “他们杂志给我做专访,他是摄影师。”烦人,问那麽清楚,关你什麽事啊?

  “呵呵,还真是有缘,他摄影技术可好了我跟你说……”於勤摸著头,傻乎乎的乐。

  程简锋听了前面一句,还挺开心,觉得这人终於学会说话了,听到後面又不高兴了。张拓技术好,你高兴什麽。

  突然想刚才於勤探头探脑的动作,心里浮起浓浓的危机感。他记得张拓好像是喜欢於勤的吧,那於勤现在又在偷看张拓,难道,他发现自己喜欢的人其实是张拓?那刘思敏怎麽办,那可是他最喜欢的小表妹,於勤居然敢对她始乱终弃,不可原谅!

  程简锋顿时觉得眼前此人面目可憎。完全忘了自己只有每年过年才能见到他“最喜欢的小表妹”,而且从来没有一次主动给她打过电话。“你在这里干嘛?”

  “啊,上次那事儿,就是你也知道,我这哥们是……那个。我这不是,想帮他找个对象嘛。”於勤还挺得意。

  程简锋眯起眼睛,仔细打量了一下张拓对面那个男的。身高太矮,笑容太假,皮肤太差,眼神太精,整个人看上去妖里妖气,哪里配得上单纯的张拓。

  说完就见妖里妖气的男人撅起嘴,对张拓撒娇。程简锋忍不住,大步向张拓那桌走去。

  於勤看著大舅子的背影,目瞪口呆。发生了什麽他不知道的事情吗?

  李秀清变了扁嘴,不甘地把头扭过一边。张拓以为他还要强,就看见一只细小白嫩还擦著珠光粉色指甲油的手。“喏,两百块,拿来!”

  嘿,他还真敢要。张拓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皮夹子,抽出两百块钱递过去:“走吧~”突然顿住,自己说话怎麽也自带波浪号了,都让这个人给传染的,真讨厌。

  斜刺里横出一只大手,把张拓伸出去的钱和手一起包住了。张拓和李秀清一起转过脸去看。

  李秀清不甘的表情瞬间转换画风,写满了四个大字:我是花痴!这个男人好帅~他穿的那是什麽牌子~料子看上去好好但款式我怎麽从没见过

  李秀清清了清嗓子,准备站起来做一下自我介绍。可是程简锋的眼里只有张拓一个人,完全没有注意他的动作。

  张拓看见有人伸出手,第一反应是“这人要抢我钱!”愤怒地抽回手,发现根本抽不动。酝酿了一下,狠狠地瞪过去,然後他的动作就僵住了。

  怎麽又是厕所男……

  张拓欲哭无泪,自己不就是偷看了一眼他的小弟弟,被他威胁不说,还要在梦里被他这样那样,被他这样那样不算,连个春梦都要来吓他,到底多大仇啊?

  程简锋看见张拓递钱,第一反应是:张拓被人威胁了。他想都不想就伸手去拦,然後就见张拓等著一双大眼睛,茫然而无辜地看著自己。也许因为认出了程简锋,他眉头微蹙,露出一脸委屈加无奈的表情。

  程简锋心里突然一疼,想要伸手去抱一抱眼前这个苍白而又脆弱的青年。“他是不是欺负你了?”

  第十三章对不起

  李秀清转身出去後,三人面面相觑,一时之间竟没有人说话。

  於勤第一个反应过来,打破了沈默:“哈哈……今天还真巧,要不,咱们一起吃吧。”说到这里,他想起来,问程简锋,“小锋哥,你朋友在哪?一块儿吃呗。”

  程简锋却是看著张拓的眼睛,很认真地说:“我一个人来的。”

  程简锋的声音非常有磁性,此刻又故意放慢语调,好像水银一颗一颗从唇齿之间滚落,圆润而沈著,柔软又坚硬。张拓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普通的一句话,说得这样好听,莫名地脸上有些发烫,撇开了眼。

  於勤热络地笑著,招呼大家坐下,又喊服务生拿菜单来,“你们想吃什麽,今天我请客。”

  张拓还在记恨他找了个野鸡男,差点害自己损失两百块钱。拿过菜单,从头翻到尾,选了最贵的牛排。抬头看见於勤肉痛的表情,微微一笑,“再给我加一份法式鹅肝酱。”

  於勤的脸都白了,在心里默默抽了自己一耳光。怎麽记吃不记打呢,管一次闲事小半月工资没了。他用期盼的眼神看向程简锋,大舅子不会这麽没人性吧?

  餐厅的灯光明亮,微黄的颜色让整个环境显得温暖而暧昧。程简锋专注的看著张拓,心不在焉的於勤伤口上补了一刀:“我和他一样吧。”

  第一次这样安静而近距离的观察张拓,程简锋发现,青年的皮肤非常白嫩,不是女人扑了粉的厚重的白,而是带一点点温润透明的玉色,凑近了也几乎看不到毛孔。青年的头发在灯光下带一点深棕色,额头饱满,两颊的线条微微向外鼓起,像孩子一样长著一层细软的绒毛,下巴却尖,说话的时候更加明显。五官单独拿出来看都只能算是清秀,组合在一起,却让人看起来那样的舒服,鼻子再高一分,嘴唇再厚一厘,都不那麽好看了。

  青年的眼睛低低地向下看著菜单,神情专注,好像在研究什麽有趣的东西,偶尔会抬起眼睛看一眼周围的环境,像丛林中的小动物那样警惕,开口一笑,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。程简锋几乎要沈迷在他小小的梨涡中,只觉得周围是那样的空蒙而静谧。

  一旁的於勤看看低头不语的张拓,又看看睁著两眼好像在发呆的程简锋,心里委屈极了。明明大出血是自己好吗,怎麽连一个理他的人都没有……

  张拓低下头,假装自己在欣赏餐厅造型特别的咖啡杯。暗地里却磨了磨牙,他不用抬头都能感觉到厕所男灼热的目光,都快把他的头发烧穿了。他掩饰性的举起杯子喝了一口,出声打破了平静:“程先生居然跟於小勤这麽熟。”

  程简锋反应速度极快,瞬间变回那副成熟稳重的样子,笑著看了一眼於勤,“小於是我妹妹的男朋友,你们应该见过吧。啊,我妹妹就是刘思敏。”

  张拓第一反应是紧张,怎麽就TM这麽巧啊,上个厕所都能碰到熟人,这下可怎麽办,他不会到处说我是个变态吧?过了一会儿又反应过来:“你怎麽知道我跟你妹妹见过?”就在一起吃了顿饭,话都没说两句,难不成刘思敏连这个也跟她哥汇报?

  听张拓一说,程简锋也觉得不太对劲了。怎麽办怎麽办,难道他要说自己会知道是因为上次在厕所偷听到张拓跟於勤的告白?这个说出来自己的形象都要毁完了。

  程简锋只是担心自己的形象受损,於勤就完完全全是害怕了。如果张拓知道自己把他的事情全都说出去,不用想,自己绝对见不到明天的太阳。

  两人的脑筋在盘山公路上不停地做著急转弯,相比之下程简锋的配置要比於勤高了不止一个level,率先到达指定地点:“是这样的,我上个星期跟小敏一起吃饭,然後就提到了我们新服装品牌要在杂志社投广告的事儿。我就跟小敏说:我上次去了男刊杂志社,觉得挺不错的。工作环境好,工作秩序也严谨,摄影师的技术也好。然後小敏告诉我,他见过一个於勤的朋友,也在男刊做摄影师。一问才知道,原来就是你,你说巧不巧?”

  张拓听著,狐疑地看了程简锋一眼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起因、经过、结果,记叙文的六大要素都有了听起来确实是那麽一回事,但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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